东昌中学教师业务培训及进修的有关规定
为了鼓励教师参与各类业务培训和专业进修,培养一支“诚实求真有底蕴、师德高尚有爱心、勇于改革有思想、治教严谨有水平、合作进取有作为”的东昌师资队伍,根据社会发展局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操作情况,现于整理并根据现实情况,特作出如下规定:
A、学历进修
(一)进修在职硕(博)士研究生(含研究生课程班)
1、适用条件:
(1)经学校同意参加统考并被录取的教师;
(2)进修与本校教育需要相关类专业;
(3)与学校签订进修培训协议并履行协议的教师。
2、学费补贴规定:
(1)取得毕业证或相应学位,补贴学费总额的50%。
3、奖励规定:(未获第一条奖励,其余奖励也不予兑现)
(1)能处理好工学关系,未影响学校工作(预先协议脱产学习时间除外),奖励学费总额的10%;
(2)被评为优秀学员,奖励学费总额的5%;
(3)获得博士学位的奖励10%。
特殊情况另行协议的,按协议执行。
(二)在职进修专科和本科学历
1、适用条件
(1)经学校同意进修的教职工;
(2)进修与本校教育和管理需要相关类专业;
(3)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并履行协议的教职工。
2、学费补贴规定
(1)取得毕业证,补贴学费的25%;
3、奖励规定:(未获第一条奖励,其余奖励也不予兑现)
(1)能处理好工学关系,未影响学校工作,奖励学费总额的10%;
(2)获得本科毕业证奖励学费总额的15%。
B、职务培训
(一)教师职务培训
(1)按规定进行360和540职务培训
(2)安排在职教师的职务培训,原则上每周最多给予一天时间,其余应在休息日进行
(3)由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或市教研室委托的职务培训,教师不承担培训学费(协议另定的除外)
(4)职务培训有关资料费原则上自理,有些可入图书馆的书籍登记后给予报销
(二)区骨干教师或市级后备培养对象培训
(1)原则上每周给予一天时间,特殊情况可连续一周内的短期培训,其余应在休息日进行;
(2)教师不承担培训学费(协议另定的除外);
(3)有关资料费给予报销,有些可入图书馆的书籍应登记后借阅;
(4)有关考察活动一千五佰元内给予补贴。
(三)干部职务培训
(1)根据区干训部安排原则上给予支持,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(挂职除外,特殊情况另行商定)
(2)本人不承担培训学费;
(3)有关资料费给予报销,有些可入图书馆的书籍应登记后借阅;
(4)有关考察活动三千元内给予补贴。
(四)专业管理岗位职务培训(财务、统计、实验、教务等)
(1)原则上每周给予一天时间,特殊情况可连续一周内的短期培训,其余应在休息日进行;
(2)教师不承担培训学费(协议另定或提高技能职级的除外);
(3)培训有关资料费原则上自理,有些可入图书馆的书籍登记后给予报销(协议另定或提高职级的培训资料费自理)
C、其它
(一)专项学习
(1)教师出国(境)培训按有关协议执行
(2)教师短期封闭培训按有关协议执行,但
(3)教师专项技能学习(艺术、电脑、外语等)
以上专项学习补贴不低于学费总额的50%
(二)学术交流
(1)参加并听取学术报告或教育改革研究成果汇报会(本市地)
(2)受邀参加学术交流(非本市地)
(3)参加教师个人教育方面的竞赛(非本市地)
以上学校交流活动学校将提供1000元以内的交流或会务费补贴,并提供一天的假期。